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概况】 2004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精神,围绕发展主题,坚持以民为本,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努力。年内,依法召开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和16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6个,作出决议、决定8项,对10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9项工作进行视察,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名,组织开展了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和行政执法评议。
    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77件,接待来访300批490人次,切实抓好重点信访件的督办,推动了一些问题的解决,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坚持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加强对市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调查研究的同时,重视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调研,全年共完成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10个调研课题,建立和修订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8项制度,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了新的加强。(孙志祥 李巨龙)

    【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绍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26日至29日在绍兴大剧院举行。会议共举行3次全体会议、4次主席团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绍兴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03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绍兴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绍兴市200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4年市级预算。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08件,其中有关于政治、法律方面17件,关于教、科、文、卫方面13件。会议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4件。(孙志祥 李巨龙)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月20日,召开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长法所作的《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孙志祥所作的《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沈焕根所作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建设局局长吉振海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把兰花定为绍兴市市花的决议〉二十年来情况的报告》。审议并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确认了新补选的廖卷清、宋汉光的代表资格,通过了市政府有关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
    4月29日,召开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谢卫星副市长受市长王永昌委托提请的人事任免报告,以及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报告,审议通过了上述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接受黄屏同志辞去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任命陈理平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批准免去陈大平同志的上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6月24日,召开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0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0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市级部门预算工作进展情况和明年工作初步设想的报告》、《关于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关于开展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上述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审议并作出《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任命干部年度书面述职报告的制度、关于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办法;会议决定接受冯顺桥同志因工作调动要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阮顺泉副主任为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任命钱耀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8月10日,召开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0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4年上半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区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整治市区违法建筑的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审议并作出关于依法整治绍兴市区违法建筑的决定,通过了有关审议意见。会议还决定接受沈光平同志辞去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决定免去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邵立聪为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10月25日至27日,召开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5日,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2004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审议并作出《关于同意调整2004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有关审议意见;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制定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施监督规定草案的起草说明,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制定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活动暂行办法(送审稿)的起草说明,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规定和办法;会议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提请报告,经审议,任命朱淼蛟、华金刚、张凯、杨雪伟、陈炯、陈伟明、陈建民、陈哲宇、娄岳虎、胡坚、袁小梁、陶金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王岳彪、刘景群、郭临泰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撤销吴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6日至27日,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对市卫生局局长宋梅玉、市交通局局长蔡继东进行述职评议。
    本次会议,首次有10位公民旁听。
    12月30日,召开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长法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送审稿的起草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关于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草案的起草说明》,审议并通过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提请报告,任命王剑、骆锦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孙志祥 李巨龙)
     
    【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4月至6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生态市和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检查。检查分5个阶段。在普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常委会组织3个检查组,深入6个县(市、区),实地察看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状况,抽查40余家企业的污水排放治理情况。常委会会议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审议,提出了整改意见。这次检查,在市、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下,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认识,加大了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解决了一些地区和行业突出存在的严重污染问题,强化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推动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孙志祥 李巨龙)
       
    【市区网吧执法管理专项检查】 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沈久尔等13名代表联名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对网吧进行整治”的建议,专门组织3个检查组,分片组、分时段、分区域,采取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市区网吧营业场所的执法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18家网吧,占市区网吧总数近五分之一。专项检查后,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发文,提出了关于市区网吧执法管理的专项检查意见。(孙志祥 李巨龙)
              
    【视察工作】 1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对2003年度城建交通实事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实地察看已建成的蕺山公园、罗门公园和胜利西路延伸段、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嵊州境内的陈公岭隧道施工现场,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进行审议,提出了《关于城建交通实事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市人大〔2004〕1号文件)。
    7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实地察看袍江工业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及越城区北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听取市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审议,提出了《关于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视察意见》(市人大〔2004〕21号文件)。
    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电力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实地视察市电力局的电力调度大厅、“95598”绍兴电力客户服务中心,柯桥营业厅、220千伏滨海变电所和建设中的220伏虞北变电所,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进行审议,提出了《关于绍兴电力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市人大〔2004〕27号文件)。
    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农村“调频广播村村响”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实地察看诸暨市阮市镇兰岭村和绍兴县夏履镇莲东村,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进行审议,提出了《关于对全市农村“调频广播村村响”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市人大〔2004〕37号文件)。
    1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工作进行视察,实地察看绍兴县王坛镇和汤浦水库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现场,听取有关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审议,提出了《关于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视察意见》(市人大〔2004〕38号文件)。
    12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开放型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政府关于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审议。在充分肯定全市发展开放型经济各项工作的同时,指出要高度重视发展开放型经济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措施,使利用外资持续增长,努力化解退税政策调整对财政改革带来的压力,积极缓解要素制约。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步伐;不断创新思路,创新引资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掀起发展开放型经济新高潮。(孙志祥 李巨龙)
     
    【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 1月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虽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但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绩,人大工作也开展的卓有成效。新一届市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人大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规范,呈现出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会议要求,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上下联动;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提高基层人大工作的水平。(孙志祥 李巨龙)

    【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座谈会】 9月14日上午,市区隆重举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座谈会。市历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市有关部门领导,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市委王永昌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绍兴人大工作新局面》作了讲话,与会代表围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这一主题,认真回顾和总结了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根本政治制度不断完善与发展的伟大实践畅谈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以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市的实践和体会。座谈会气氛热烈、融洽。(孙志祥 李巨龙)
        
    【述职评议大会】 10月26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对市卫生局宋梅玉局长和市交通局蔡继东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人,市卫生局、交通局负责人及其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领导和有关行风监督员应邀出席会议,另有10位公民旁听会议。市委书记王永昌参加评议大会并讲话。会议在集中听取两位局长的述职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评议基础上,进行大会评议,评议中各组召集人就分组评议情况作了发言,5位委员围绕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这两个重点,就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交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行风建设及代表建议办理等专题作了评议发言。会上,宋梅玉局长和蔡继东局长分别作了表态,马忠、李露儿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分别就下一阶段的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阮顺泉代理主任代表主任会议作了评议讲话。(孙志祥 李巨龙)

    【全市人大工作会议】 11月9日上午,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王永昌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的主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阮顺泉就《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作了讲话。会议充分肯定近年来,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责任观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会议要求,在新形势下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增强党的观念,更加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贴紧第一要务,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抓好基础环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中共嵊州市委、上虞市人大常委会、绍兴县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4家单位分别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等参加会议。会后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孙志祥 李巨龙)

    【行政执法评议大会】 11月1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召开评议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章国金所作的《绍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自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评议调研组和6位来自各县(市、区)的市人大代表分别作了发言。代表们评议认为,市药监局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为打造“平安绍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对建立医疗机构进药渠道备案制、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管网络的建设,改善农村用药条件等提出了建议。(孙志祥 李巨龙)
         
    【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 11月18日,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在市区举行。会议对近年来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拓展宣传领域,健全宣传队伍,加强人大信息网络建设;要进一步改进人大宣传的方式方法,增强宣传的时代性、针对性和生动性;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作出贡献。会上,绍兴县人大常委会、诸暨市人大常委会、绍兴日报社3家单位作了经验介绍。(孙志祥 李巨龙)
     
    【人大工作研讨会】 11月24日至25日绍兴市第17次人大工作研讨会在嵊州市举行。会议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这一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研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专职委员、委办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主任及办公室主任、分管主任,论文作者近60人参加了会议。本次研讨会共收到论文30篇,经与会人员评选,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8篇,确定9篇论文为特别奖。
    (孙志祥 李巨龙)
    【代表建议督办】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42件建议意见,及时进行交办。通过确定重点督办件,健全领导分工负责和委办对口督办责任制,召开领衔代表座谈会等措施,加强了督办工作。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对3件代表不满意件,提出了重新办理意见。为使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对12件正在落实的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对10件重点督办件的办理结果,进行专项抽查。(孙志祥 李巨龙)
         
    【《人大、政协直通车》栏目开播】   7月16日,由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和绍兴电台联合推出的《人大、政协直通车》栏目隆重开播。栏目以宣传人大政协工作,传递代表委员心声为主题,每周日7时45分至8时播出。《人大、政协直通车》作为“两会”闭会期间,人大、政协开设的一个常设性宣传窗口,充分利用广播的特色和优势,采用录音报道、现场录音、直播室访谈等形式来报导人大、政协的各项工作,再现代表、委员的心声,并采用电话连线的方式反映代表、委员对某项具体建议、提案落实情况的质询和督查。
    (孙志祥 李巨龙)

    【制订出台8项决定、规定和制度】 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二次会议,讨论研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人大代表日制度,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下发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人大代表日制度的文件。该制度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轮流到县(市、区)接待人大代表,逢单月15日为接待日。
    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年度书面述职报告的制度。规定,从2004年起每年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两院”副职,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书面述职,就执法和廉政两方面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该制度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督促被任命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做出了《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决定的作出,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宪法和预算法有关条款的贯彻落实,更好地行使宪法和预算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有利于促进民主理财,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有利于加强预算约束,促进政府依法理财和廉政建设。
    7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议题。会后,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意见共18条。从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人大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把握重点,进一步增强人大宣传工作的实效;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大人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人大宣传的机制;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人大宣传工作的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针对市区较长时期以来,遗留下来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问题,作出《关于依法整治绍兴市区违法建筑的决定》。决定内容共五项。一是强调了依法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明确了依法整治拆除违法建筑的范围、对象及近期整治的重点;三是提出了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领导;四是强调了要切实做好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工作;五是提出了要加强对依法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监督。
    10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规定》共22条,主要对案件监督的目的依据、监督范围、方法措施以及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监督人员的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规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维护法制的尊严,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12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自1996年8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以来,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不断探索和大胆实践,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做出了30多项决议、决定。其中,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建设污水处理厂、市区禁摩、整治环城河、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城中村改造、杭州湾工业新城区的开发建设、生态市建设和依法整治绍兴市区违法建筑等有关重大事项做出了一系列的决议、决定,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广泛的影响。规定共17条,比原规定增加了3条,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孙志祥 李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