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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报送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26-01-13 08:4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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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我市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报送工作正式启动。根据相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主体,均需按时完成年报报送。

今年年报继续推行“多报合一”改革,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次性完成多部门年报内容。凡是在 2 0 2 5 年 12 月 31 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个体户、农专社等所有市场经营主体,都应在 6 月 30 日前完成年报报送,并且依法公示。建议大家尽早申报,避免扎堆引起不便。

据了解,经营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或“浙里办”APP等渠道报送年报。未按时报送年报的经营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面临行政处罚;企业连续两年未报送且无法联系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这里也提醒一下,年报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切勿相信代办缴费、信用修复、收费等虚假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泄露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认准官方渠道报送,如遇疑似诈骗,请及时报警处理。

作者:(邢鑫洋)
信息来源:嵊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