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集团工作职责 1. 编制集团旅游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拟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措施,向市委、市政府、市有关部门提出发展市区旅游产业的意见建议; 2. 经市国资委、市旅委授权或委托,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 负责旅游资源及产品的策划、开发、经营和管理工作; 4. 拓展投资融资渠道,发挥旅游业发展投资主体与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开展招商引资,吸纳和引进社会资本,实施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 5. 负责旅游集团资本运作项目的投资分析工作;研究集团公司战略性投资机会,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技术、市场等进行可行性分析; 6. 负责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活动; 7. 负责会稽山旅游度假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等单位职能的履行及相关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管理等工作; 8. 负责集团本级和直属各单位的党务、纪检、人事、干部任免、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制定企业的年度考核指标,考核其经营业绩; 9. 负责市委、市政府要求集团承办的重大节会活动; 10.配合市旅游委员会、市文物局涉及旅游政策研究、行业管理、文物保护等相关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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