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区、县(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区、县(市)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负责市政府政策研究,研究谋划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供市政府决策参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党组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七)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活动安排。 (八)负责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值守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党政机关其他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十五)金融管理相关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