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

    综 述

      【概况】 2014年,绍兴以大旅游的理念推动“市域联动、产业融合、城旅一体、全民共享”,通过实施“全市游”“水城游”“免费游”,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加大旅游行业管理,加强旅游公共营销。全年全市接待入境游客70.21万人次,同比增长0.84%,创旅游外汇2.50亿美元,同比增长2.40%;接待国内游客6254.86万人次,同比增长11.42%,创国内旅游收入636.73亿元,同比增长11.85%;全市共接待旅游总人次6325.07万人次,同比增长11.29%,创旅游总收入652.07亿元,同比增长11.59%,总量排全省第四位。全市新增A级景区7个,新增五星级饭店1家、金叶级绿色饭店1家,新增星级旅行社7家。
      【以“大旅游”理念建设江南水乡特色旅游城市】 年内,市委、市政府先后研究并出台“全市游”、“免费游”、“水城游”、完善旅游体制等多个发展旅游业的政策意见,并专门召开全市旅游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旅游相关工作,市委书记钱建民提出:要牢固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战略”的理念,努力把绍兴建设成为江南水乡特色的文化和生态休闲旅游城市、独具魅力的水城和古越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
      【提出“一核两圈四区”水城旅游总体布局】 年内,市旅委提出“一核两圈四区”的水城旅游总体发展格局,即以“古城”为核心,环城河和外环河为两大旅游圈,古鉴湖、六大湖、古运河和曹娥江为四大区域发展平台,整合水陆资源,加强基础配套,分步骤开发五条水上游线,争取通过三年努力,把绍兴打造成“长三角”水上旅游热点城市,营造“畅水、清水、融水、品水、亲水”的优美旅游环境。
      【实施“绍兴人免费游绍兴”惠民政策】 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开始,全市正式实施“绍兴人免费游绍兴”惠民政策,市直以及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36家主要旅游景区率先向本区域内的居民免费开放,3年内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免费开放。至年底,这36个主要景区免费接待市民238万人次。
      【获评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 年内,市旅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为背景,标准化创建为动力,景区旅游环境“百日整治”活动为抓手,全面优化旅游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旅游品质。旅游市场进一步规范,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年游客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位,荣膺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称号。(市旅委提供)

    旅游资源与景区建设

      【概况】 2014年,市旅委围绕“全市游”工作主线,以规划为先导,以项目为重点,以产业为支撑,着力构建区域发展平台,推进项目建设,强化景区管理,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完成重点旅游项目投资103.22亿元】 年内,市旅委围绕“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和大力发展生命健康产业的工作布局,抓实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全市有在建旅游项目80个,总投资67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03.22亿元。其中水城旅游重点项目20个,总投资355亿元,占全市“双百双千”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额的23.7%;实际完成投资61.86亿元,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50亿元指标;列入全市“生命健康产业三年计划”的旅游养生类项目17个,总投资262.9亿元,占全市生命健康产业项目的45.9%,实际完成投资49.91亿元。全市十大重点旅游项目年内完成投资39.16亿元。其中金沙东方山水国际商务休闲中心六大场馆建设全面铺开,全年已完成投资24.01亿元(剥离房产项目后的单纯旅游项目投入13.77亿元)。大香林二期工程、诸暨长城国际影视一期工程、西施故里旅游区二期工程、五泄旅游度假区综合配套工程、中国茶市等12个项目已建设完成。
      【旅游项目引资力度加大】 年内,全市旅游项目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旅委组织参加浙江省旅游项目推介暨乡村旅游项目对接会,签约项目两个,推介招商项目19个。参加越商大会组织考察工作。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义乌旅游商品博览会,选送具有浓郁绍兴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近百件,筛选15家旅游企业参展。
      【调研产业平台深化工作】 年内,市旅委根据《绍兴市城市发展战略纲要》十大子课题研究的整体安排,完成《旅游平台和框架专题研究》。围绕关于发展水城旅游的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大运河申遗成功的契机,进一步深化《绍兴水城旅游发展规划》。以解决体制机制性问题为核心,深入调研兰亭旅游区开发体制,按照“两统、两分、两同步”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市区共建、分步推进”的机制,形成“中国兰亭”旅游区体制运行方案。调研横跨上虞区和嵊州市的覆卮山旅游区一体化发展情况,形成两地联动开发的思路。
      【开展旅游景区环境百日大整治行动】 9月开始,市旅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景区环境整治及安全隐患大摸排工作,并制定《全市景区旅游环境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全市景区旅游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文明旅游劝导行动”和“景区环境整治行动”。共计整治景区52个,修复通景区公路26条,沿途新增交通标志牌347块,拆除非法广告牌197块,拆除乱搭乱建207处;整治提升景区停车场64个,新增车位1473个;景区周边村镇整治,拆除户外非法广告113块,拆除违法建筑282处;景区环境卫生整治,新增修复垃圾箱1717个,实现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15处;新建修复厕所132座,新增绿化173764平方米,治理垃圾河、黑臭河32条,治理经营单位201家,修缮不协调建筑外观41处。
      【规范A级景区创建】 年内,市旅委完成编制《全市A级景区创建计划(2014—2016年)》,改革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与办法,制订公开、透明的评定程序,加强对参与创建的景区的指导和服务。
      【探索乡村旅游景区化】 年内,市旅委加强与农业、林业、体育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和联系,依托新农村建设、农家乐规范发展、森林旅游等项目,与市农办联合培育农家乐向A级景区标准发展;与市农业局联合培育和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加快推进旅游产业的融合。
      【整合完善旅游统计体系】 年内,市旅委为准确反映旅游行业经济形势,整合旅游统计平台,建立旅游产业数据平台,每月发布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和旅行社经济数据,研判行业走势。针对旅游新业态的不断涌现的形势,试行开展乡村旅游统计调查工作,完善旅游统计调查体系。
      【推进旅游度假区工作】 年内,市旅委根据新修订出台的《浙江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旅游度假区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旅游度假区的提升指导和项目督查,配合新昌县政府和上虞区政府做好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与上报工作,启动新昌十里潜溪省级度假区申报工作。(市旅委提供)

    市场营销

      【概况】 2014年,全市旅游系统以“全市游”为工作统领,以“老绍兴、醉江南”形象品牌为抓手,拓展旅游营销平台,开展境内外旅游市场推广活动,完成2014年旅游指南等资料的编印工作,进一步丰富与完善了绍兴旅游宣传品。
      【实施“1+X”旅游整体营销】 年内,市旅委以“老绍兴、醉江南”为整体品牌,整合各县(市、区)旅游资源,实施“1+X”模式营销。10月起,在央视《新闻联播》《星光大道》和凤凰卫视《凤凰早班车》等黄金时段播出绍兴城市旅游形象广告;加快建设“智慧旅游”工程,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开展宣传营销;按照“唯一性、独特性”和“大众化、市场化”的原则,规划以“古城水城”为核、“东西两线”为翼的“全市游”游线架构,努力打造“可游性更强、覆盖范围更大、逗留时间更长、消费内容更为丰富”的区(县、市)联动的旅游产品。
      【拓展境内市场】 年内,市旅委先后组织各区(市、区)旅游企业参加了2014年浙江省(济南)旅游交易会、和2014年中国国际(上海)旅游交易会。为开拓绍兴的主要客源市场“长三角”地区,5月和10月,市旅委组织全市主要旅游企业分别赴苏锡常和上海进行旅游促销;10月,为进一步巩固高铁沿线的重点旅游客源市场福建,组织市旅游企业赴福建开展了促销推介活动;7月,绍兴市与广西桂林市签署旅游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拓展台湾市场】 5月,市旅委组织主要旅游企业参加浙江省旅游局组织的2014年浙江旅游推广活动周暨第六届“互利共赢”浙台旅游合作大会,赴台深入推介绍兴主题旅游线路,积极向台湾市场宣传绍兴旅游资源和文化特色。
      【加大区域合作】 年内,市旅委积极与周边城市互动,以区域合作的形式向重点客源地开展宣传。杭州都市圈城市全年举行了多次活动,一是春节期间组织旅游企业参加2014年“杭嘉湖绍新春旅游优惠月活动”,二是组织媒体参加四地采风活动。同时,借助绍兴担任“活力浙东南”联合体轮值主席的时机,组织宁波、温州、台州、舟山等联合体成员赴主要客源地市场广西北海市开展促销活动,推介浙东南系列游线。(市旅委提供)

    旅游接待

      【概况】 2014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6254.86万人次,同比增长11.42%。其中,越城区接待1939.24万人次,柯桥区接待1384.84万人次,上虞区接待847.12万人次,诸暨市接待1490.46万人次,嵊州市接待755.85万人次,新昌县接待898.87万人次。全市共接待境外游客70.21万人次,同比增长0.84%,其中,越城区接待18.57万人次,柯桥区接待20.51万人次,上虞区接待6.55万人次,诸暨市接待10.81万人次,嵊州市接待6.70万人次,新昌县接待7.06万人次。全市入境过夜旅游者人天数达到1282302人天,同比下降2.78%。
      【春节黄金周接待游客增三成】 春节黄金周(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全市共接待游客262.35万人次,同比增长30.22%;实现旅游收入19.50亿元,同比增长21.00%。其中,越城区接待69.01万人次,柯桥区接待25.41万人次,诸暨市接待37.65万人次,上虞区接待65.50万人次,嵊州市接待20.66万人次,新昌县接待44.12万人次。
      【国庆黄金周客接待游客增一成七】 国庆黄金周(10月1日至7日)期间,全市共接待游客458.92万人次,同比增长17.00%;实现旅游收入37.91亿元,同比增长14.72%。其中,越城区接待192.07万人次,柯桥区接待游客105.88万人次,上虞区接待游客33.51万人次,诸暨市接待游客51.69万人次,嵊州市接待游客38.37万人次,新昌县接待游客51.17万人次。(市旅委提供)

    行业管理

      【概况】 2014年,全市新增星(A)级景区7个、旅行社7家。至年底,全市有星(A)级景区64个,星级饭店78家(已注销12家)。其中五星级13家(新增诸暨市同方豪生大酒店),四星级16家,三星级36家,二星级及以下12家。共有旅行社135家(已注销2家),其中出境社8家(新增2家),国内社127家;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15家(新增1家:绍兴鑫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三星级13家。
      【强化市旅委综合组织协调功能】 年内,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完善旅游经营管理体制,强化市旅委在旅游业发展、规划、研究等方面的参谋功能,对全市旅游行业的管理服务功能,以及在绍兴旅游整体品牌营销方面的协调功能;进一步加强旅委的综合组织协调功能,根据工作职责和关联度,委任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及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各一名主要领导兼任市旅委副主任,参与旅游业重大规划、政策、体制、平台、项目、营销的研究与组织实施。
      【受理各类旅游投诉121起】 年内,全市共接各类旅游投诉案件121起,比2013年度增加47起,同比增长63.5%。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91258.00元,同比增长224%。
      【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检查】 年内,市旅委在对全市旅游企业开展以“规范旅游经营,提升服务品质”为重点的日常检查以外,还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各级旅游质监所共检查旅游企业170家次。其中旅行社82家次,旅游星级饭店59家次,旅游景区29家次。3—5月,对各区、县(市)的旅游企业进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及旅游安全工作督查。全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共检查旅游企业63家次。其中旅行社51家次,旅游星级饭店6家次,旅游景区6家次。此外,1月和4月组织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检查。市县联动,各区、县(市)互查,共查处超范围经营旅游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14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新昌县一家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的“黑社”和越城区一个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的“黑点”被取缔。
      【培训旅游从业人员3000余人次】 年内,市旅委共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3000余人次,累计培训时间为33天。与省旅游信息中心合作推进信息平台的建设,创新与完善导游管理工作。
      【越城区大部分人力客运三轮车退出市场】 8月,市旅委启动越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市旅游培训中心控股的鉴湖旅游三轮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整治,积极推进三轮车情况核实、整治、回收、补贴发放等工作,回收三轮车79辆。(市旅委提供)